索 引 号 | 01441647/2023-04550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民政、扶贫、减灾 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9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要求,特编制泰州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26号,邮编:225300,电话:86198830,传真:8619887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泰州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持续强化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规范公开流程,严格政务公开的审核、发布与更新,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让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年度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在门户网站和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了预算同步公开;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2022年,在泰州市人民政府、泰州民政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398条,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条。通过“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71条。
(二)依申请公开。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上设置依申请公开入口,方便群众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操作,推动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标准化。2022年,市民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均已及时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民政局按照上级指导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严格落实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把好信息的文字关、政策关、政治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市民政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有:泰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mzj.zztaojie.com/)、“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及市政府提供的统一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专人专职,积极做好各个平台的维护工作,保障各平台稳定有序运营。市民政局充分发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要求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法规、制度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同时通过“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等信息传播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重点工作和信息动态。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信息发布管理。按照信息公开“三审”制,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准确。二是落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政务公开评测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亟待提升,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提高,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梳理收集信息,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事项,增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识。按要求定期自查自纠,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充分利用“泰州民政”等新媒体平台,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宣传,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提高群众参与度。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增强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平稳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民政局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