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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864/2023-04543 分 类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社会保障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1-19
        文 号 有 效 性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1-19 09:55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ztaojie.com)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泰州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医保政策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及时性和公信力。

        1.主动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载体及时公开政策文件61件、通知公告167条。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通过“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医保动态信息,公开群众关心的各类政策调整和重要节点提醒全年推送信息97期、293条,回应公众号留言600余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均按期答复办结,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局办公室安排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发布,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将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过程中,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公文起草部门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主动公开文件及时通过泰州市政府网站专栏集中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泰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集中于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两大渠道。2022年,局加强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内容维护,分版块公开相关信息加强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建设提前谋划信息发布安排,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

        5.监督保障方面。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和问题整改,不断改进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多样性、精准性不够;二是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有时政策性太强,可读性不高。

        2023年,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明确医保相关政策解读重点,切实提高解读质量。创新选用图示图解、场景演示、专家访谈、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医保政策信息的解读。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群众关注度高,反应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公开回应,不断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实效性。

        2.区别于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微信公众号宣传策划更加亲民便民利民,把专业性较强的医保政策口语化表达,让参保群众对政策一目了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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