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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330/2020-05120 分 类 市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 意见
        发布机构 市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7-22
        文 号 泰政发〔2020〕49号 有 效 性 有效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全市集团化办学的意见
        信息来源: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0-08-04 10:20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推动市域范围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基础教育全域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泰州卓越教育体系建设步伐,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总结全市前期集团化办学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激发和强化名校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创新基础教育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百姓家门口的学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办人民满意的泰州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实施。各市(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训规律,探索和选择适合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加强顶层设计与布局规划,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积极稳妥推进集团化办学,激发学校办学新活力。

        坚持内涵发展。通过优秀干部和教师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文化生成融合等策略,聚焦内涵建设,探索各具特色的集团办学规范、工作标准和运行机制,整体提升办学品质和品位。

        坚持协同共享。通过多校协同、抱团发展,推进集团学校间师资共享、学生共育、资源共建、责任共担,实现学校优势互补、发展互促、协同发展。

        坚持特色发展。支持和保障优质品牌学校持续发展,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带动教育集团不断创新发展;尊重集团内各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文化传统和办学特色,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2年,全市集团化办学内涵建设得到深化,集团化办学新机制基本形成,教育资源布局更加合理,质量水平快速提升,参与集团化办学的中小学、幼儿园比例达60%,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乡镇幼儿园以及新建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参与集团化办学的比例达100%,形成一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性集团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集团布局

        1.统筹城区集团化办学。加强城区教育集团化布局规划,优先推进紧密型集团建设,扩增优质教育资源,带动新建的、相对薄弱的学校和幼儿园发展,用3年左右时间将加盟学校办成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同时,要综合考虑发展需求、资源条件、辐射幅度、保障措施和实际效果等因素,合理控制城区集团化办学规模。

        2.推进城乡一体化集团化办学。支持各市(区)通过跨城乡集团化办学,向农村地区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带动农村学校、幼儿园发展。跨城乡集团化办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所在市(区)要加强管理,优先保障,切实提升跨城乡集团化办学质态。

        3.探索跨区域集团化办学。鼓励探索跨市(区)集团化办学形式,引进市(区)外优质教育资源,统筹制定协同发展集团化办学规划,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分享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管理模式、有效的课堂教学和优质的师资团队,积极有序开展跨区域集团化办学。

        4.制定实施全市集团化办学规划。加强集团化办学的统筹规划,市、市(区)教育局分别负责牵头制定全市和本市(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路线图,确保教育集团化办学取得实效,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进主城区集团化办学,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尽快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教育集团。

        (二)创新办学方式

        5.发展多种集团办学模式。深入推进“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乡镇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办学模式,积极探索委托管理、城乡共建、校际联盟、项目合作等形式多样的集团化办学模式,迅速提升薄弱校(幼儿园)、乡镇校(幼儿园)、新建校(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6.鼓励探索学区化办学。鼓励各市(区)在辖区内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探索将不同学校结成办学联合体,创新学区组织与管理形式,促进同一区域内学校纵向衔接、优势互补,构建有利于学区办学特色和品质整体提升的教育生态。

        7.支持社会资源参与办学。支持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合作办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学校发展转型。支持关心教育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组建跨行业教育集团,实现企业与学校双向共赢。

        (三)完善治理结构

        8.健全组织机构。健全由教育集团牵头校和成员校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组织管理制度,明确组织目标、原则、职能等,健全组织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晰集团内部法人学校主体责任和办学自主权,明确集团校长在岗位配置、绩效考核、教师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妥善处理好教育集团与法人学校间责权关系。

        9.完善治理机制。建立教育部门和集团校管理权责清单制度,使权责运行明晰化、规范化、便捷化。建立集团学校“进有所需、退有所据”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集团化办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总校长与执行校长联合共治的治理结构,以校务委员会为统领,以提高管理效能为目标,形成条块有机集合的管理系统。建立家长、社区参与办学的有效机制,合理吸纳各方的建议和诉求,有效改进集团办学,提升集团办学的社会影响力。

        10.开展绩效评估。各市(区)要制定集团校办学评价指标,整体评价集团的办学情况,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将学生、家长与社区老百姓满意度,作为检验集团化办学成效的重要标尺。

        (四)加强辐射引领

        11.加强文化引领。充分发挥教育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先进文化引领集团学校发展。在尊重集团内各校办学实际和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聚发展共识,凝炼核心价值,共谋发展愿景,丰厚集团文化内涵,培育向善向上、和谐奋进的集团文化,促进集团学校内涵发展,增强群体认同感与归属感。

        12.推动共建共享。统筹场地设施设备资源,提升硬件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探索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利用好省名师空中课堂、泰微课以及本市(区)的教育资源平台,共建共享优质特色课程、课堂教学、教师培训和教科研成果等资源。构建集团成员网络学习共同体,鼓励集团内实施名师“走网”,在线开展专业化的诊断、答疑、辅导,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让学生充分享受到优质丰富的教育资源。                               

        13.加大人才交流。推动落实县管校聘制度和公立幼儿园教师备案制管理,破解教师结构性缺编和总量不足难题。实施“优秀教师蓄水池计划”,按照教育集团规模确定教师流动比例和机动编制人数,解决集团内优秀教师柔性流动的难题。建立集团内干部教师统一培养、培训、评价和考核等机制,新进教师和新提拔干部由集团总校集中培养一段时间后,统筹分配到各成员校,充分发挥集团内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提升办学活力

        14.创新培养方式。各类教育集团应当严格按照现行学段招生政策,招录学生进入集团内部对应的成员校就读,不得随意变动学生的就读学校。各市(区)教育部门在规范招生前提下,可以统筹安排在各集团成员校之间探索开展学生联合培养、贯通培养等试验,进一步完善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扩大集团化办学的受益面。

        15.强化专业支持。市、市(区)教科研单位应当建立集团化课题组,提供实践指导和经验提炼服务。教科研部门要深入设计和开展以集团为平台的各类教研和科研活动,引导集团提升内涵,提高集团校整体办学质态。鼓励各地教育部门与高校联合,加强集团化办学的实践与研究,加大对集团化办学干部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

        16.优化激励机制。市、市(区)要按照“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绩优多得”原则,建立教育集团党组织书记、校长奖励金制度,根据集团规模、办学绩效考核结果,统筹分档、定额发放。执行校长和教师承担跨校管理和教学任务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本人教学工作量,由各市(区)教育部门在给学校分核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合理倾斜。同时,集团内要统一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并向跨校任职、兼课的干部和教师倾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集团化办学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保证教育集团和集团内各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各市(区)政府统筹协调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有利于集团化办学的政策支撑体系,确保集团化办学取得实效。

        (二)加强投入保障。市、市(区)要严格按照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足额安排相关经费,督促教育集团将相关经费向薄弱学校和幼儿园进行适当倾斜。加大集团教师队伍培训力度,集团化办学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

        (三)加强督导考核。市教育督导委组织开展各地教育集团规划制定实施和集团化办学工作绩效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重要内容。市和市(区)教育部门要将通过集团化办学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各市(区)教育集团规划和实施方案(2020—2022年)于本文下发1个月内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政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宣传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百姓身边好学校,以及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经验和成效。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有利于教育集团发展的良好氛围。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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