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3/2023-15717 | 分 类 | 部门人事 工业、交通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16 |
文 号 | 泰交党组〔2023〕5号 | 有 效 性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陆坚同志任局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处长,免去局宣传教育处处长职务;
曹志华同志任局科技处处长(聘任),免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挥调度中心主任职务;
蒋春才同志任局宣传教育处处长,免去局科技处处长职务;
刘广生同志任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市交通运输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局长职务;
刘亚平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养护科科长职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姚俊祥同志任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安全机务科副科长,免去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兴化分中心主任职务;
曹健同志任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免去市交通运输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林同志局建设管理处处长(聘任)职务;
免去戚勇同志局港航管理处处长(聘任)职务;
免去冯智洋同志市交通运输局高港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兰斌芳同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七级职员职务;
免去杨亮同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服务设施科科长职务;
免去吴藻同志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财务审计科科长职务;
免去周建红同志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七级职员职务;
免去张启恭同志局四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蒋荣同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张旅平同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3年2月3日起。)
中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