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40号令)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等相关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泰州市区下半年度特种设备作业、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培训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参照执行。
一、申报培训考核的种类和人员条件
1、培训考核的作业种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锅炉作业(工业锅炉司炉G1、锅炉水处理G3)、压力容器作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氧舱维护保养R3)、气瓶作业(P)、电梯作业(T)、起重机作业(起重机指挥Q1、起重机司机Q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叉车司机N1、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N2)。
2、申报培训人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等。具体条件详见国家总局制定的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等相关规定。
二、培训考核相关事宜
1、培训机构及报名地点:江苏省特检院泰州分院滨江工作站,高港区润河路21号,联系电话:0523-89999565;QQ群:853087218、478957039。
2、考试机构及地点:泰州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泰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高新区江洲南路105号,联系电话0523-89668686。
3、培训、考核计划详见附件1
4、培训、考核报名时须提交材料:详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报名要求请以培训通知为准。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至少在培训计划公布之前一个月向培训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完整资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考试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
附件:1. 2021年市区特种设备作业、管理人员证培训、考核计划。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021年下半年特种设备作业、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材料清单.docx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泰州分院 泰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