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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47/2020-15433 分 类 政策文件解读 民政、扶贫、减灾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9-25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解读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9-29 10:56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9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泰州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办法》(泰政办发〔2020〕44号,以下简称《办法》),对困境儿童保障、监护和服务,进行了制度性安排,进一步保障我市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一、起草背景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困境儿童保障。近年来国家、省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扩大困境儿童保障范围、落实监护责任、健全关爱服务机制,形成政策合力,促进儿童成长、成人、成才,我市对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进行了系统性的制度设计。

        二、起草过程及依据

        (一)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我局在认真研究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自5月份开展了《办法》的起草工作。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征求各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并于9月3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在多次协调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的《办法(草案)》。9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3号)、《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十一章三十六条。

        第一条至第四条,为《办法》总则,指出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明确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工作坚持的原则。第五条,明确困境儿童分类,并对不同类型困境儿童作了清晰的界定。第六条至第十条,明确困境儿童认定和管理。认定不设置公示环节,保护儿童隐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保障或终止保障。第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明确困境儿童生活、医疗、教育、康复等方面的具体保障措施。第二十四条至二十八条,明确不同情形下儿童监护主体和责任。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二条,明确关爱服务体系阵地、队伍、社会参与、关爱机制等方面建设。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四条,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第三十五条,明确《办法》中一些用语的含义,以及施行时间。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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