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民复〔2020〕17号
泰州市成建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申请注销的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泰州市成建职业培训学校注销登记。
学校注销后,即终止一切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同时废止,并将证书、印章于2020年6月21日前缴销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处,财务凭证按规定及时上缴有关部门。
此复。
泰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1日
抄送:市人社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税务局、人行。
| 索 引 号 | 01441647/2020-02832 | 分 类 | 社会组织管理信息 民政、扶贫、减灾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12 |
| 文 号 | 泰民复〔2020〕17号 | 有 效 性 |
关于同意泰州市成建职业培训学校注销登记的批复
泰民复〔2020〕17号
泰州市成建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申请注销的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泰州市成建职业培训学校注销登记。
学校注销后,即终止一切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同时废止,并将证书、印章于2020年6月21日前缴销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处,财务凭证按规定及时上缴有关部门。
此复。
泰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1日
抄送:市人社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税务局、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