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9/2019-04783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财政、金融、审计 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02-22 |
文 号 | 时 效 |
2018年,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泰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积极有序推进相关信息发布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政策制定发布和解读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编制2018年度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做到一项目一报表、无计划不审查,年内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同步做好解读工作。重新调整完善本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形成本局行政权力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3件,全部按要求公开办理结果。严格执行《泰州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在部门预算检查与“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中,运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定向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抽取协助执法人员。通过规范化运作,确保财政检查的公平、公正,杜绝检查对象安排上的主观任性,规范了选取行为,加强了执法程序和人员管理。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有序指导推进2018年度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公开工作,牵头编制印发了《2018年泰州市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市本级预决算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公开内容、公开途径等,便于市级部门参照执行。预决算全部按要求公开到位,年初人代会召开后,牵头及时按要求公开了市级政府预算,并在批复2018年市级部门综合收支预算的同时,对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进行了布置。为方便查询和监督,市级部门预算统一公开时间为2018年2月1日,截止,84个市级非涉密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于2月3日前全部公开到位。6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市级决算,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完成对部门决算的批复,在20日内(8月上旬)市级部门决算全部按照规定格式、规定时间、规定网址进行集中公开到位。及时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采购网站发布采购公告645条,中标公告525条,废标公告83条,单一来源公告56条。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富民创业、富民惠民等,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以“法治财政”建设为主线,制定实施《2018年全市财政系统组织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泰财法〔2018〕5号),组织开展“策划一期政策宣传、举办一台法治讲堂、开展一轮释法巡讲、导入一场送法下乡、组织一次知识测试”“五个一”专题活动,宣传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形象,强化企业和个人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意识。联合市税务局、广电台组织开展泰州市首届“最美纳税人”评选表彰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崇纳税人、争当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意识。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编印发放债务管理制度《口袋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开展“新风行动”大走访活动,向基层群众发放《助企惠企政策摘编》。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积极利用“泰州问政”等网络问政平台,做好会计人员、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办理网络问政1件、书记市长信箱35件、12345热线31件、人民来信15件。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矩阵作用,讲述泰州好故事,传播泰州好声音,开通“泰州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财政政务信息190多条。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五、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不见面审批”工作推进会精神,及时将涉及到我局的两大项六小项行政确认事项,包括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嵌入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并将办件信息完整录入市管理平台,实现了本局行政权力事项“不见面审批”全覆盖。认真落实全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指导督促医药高新区财政局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环节,清理申请材料,完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和服务制度,着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六、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深入践行以民为本发展理念,着力构建立体式、全方位、多元化政务公开平台,架设政务公开“立交桥”,打通便民服务“高速路”。一是借助政府网站大平台,全面实现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集中、统一、规范公开。二是开设“财政直通车”广播专栏,每天循环播报最新财经动态、政策解读。三是在财政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群众“零距离”体验政务信息查询、应用等功能。四是开通“泰州财政”微信公众号,将财经资讯、咨询互动、考试报名等服务触角延伸到社会终端。五是建成“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综合查询系统”,市人大代表凭代表证就能在网上查询市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出和使用情况。六是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通过巡回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义工服务社区行”等方式,送财政法规、财政政策、财政文化进基层、进社区、近群众。按要求做好信息资源共享报送工作。按月向市信息查阅点移送信息,全年共移送财政政策文件89份。
七、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标准化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22个答复格式文本,嵌入本部门公文办公系统,进一步固化办理程序,衔接流转节点,最大限度地降低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的适用差错和法律风险。对照省定的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流程和答复文书格式范本,研究制作了统一规范的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督办单、依申请公开答复法律审核申请表、合法性审查意见反馈表以及依申请公开答复会商联审意见书,有效地提升了各相关责任处室依法按规受理办理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全年受理办理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10件,没有出现一起因相关业务处室答复告知不作为、慢作为、错作为,而导致申请人不满,最终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
2018年,本单位通过泰州市政府及本部门门户网站等载体编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00多条。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存在问题。一是公开范围全覆盖不够,部门重大决策、党务公开等内容公开未进入常态化,需要进一步拓展延伸。二是公开内容规范性不够,部分开内栏目公容不够系统、格式不够规范。三是公开方式灵活性不够,特别是在强化与社会公众互动、开展专题活动、在线访谈等方面,难以完全满足群众需要,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下一步打算。一是拓展公开程度,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原则,进一步细化和扩大公开范围,不断向全覆盖、精细化推进。二是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创新、方式创新,在建好传统发布平台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媒体”、“融媒体”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和信息服务的灵活性、开放性和互动性。三是加强培训指导,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市区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性。
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统计表
类 别 | 单位 | 数量 | 占比 |
(一)申请来源 | 件 | 10 | —— |
1.党政机关 | 件 | 0 | 0 |
2.社会团体 | 件 | 0 | 0 |
3.企业 | 件 | 1 | 10% |
4.宣传媒体 | 件 | 0 | 0 |
5.科研院校 | 件 | 0 | 0 |
6.公民 | 件 | 9 | 90% |
7.其他 | 件 | 0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0 |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 | 10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0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2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2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2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2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1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1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1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100% |
2.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0 |
3.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10% |
1.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100% |
2.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0 |
3.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