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7/2018-05355 | 分 类 | 政策文件 市场监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质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20 |
文 号 | 时 效 |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区)卫计委,高新区卫生局,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各卫生计生单位的特种设备日益增多,为加强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有效防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保障特种设备使用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和《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把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问题。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落实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落实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作业人员持有相应有效作业证;特种设备依法检验合格证;有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演练,有演练记录)的要求,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二、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完善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九项制度。一是岗位责任制度。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二是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三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四是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六是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七是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八是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九是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三、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设备购买、安装、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特种设备系统性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将特种设备管理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大型新购买、新安装或重新启用的特种设备必须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对在用特种设备,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抓好在用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认真接受监管部门和行政部门的依法监管。
电梯方面:应根据《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新建的医院等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和图像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采集数据应与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对接。病床电梯以及需要司机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操作,对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要按照《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组织落实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全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电梯应做到应保尽保。
锅炉方面:应选用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要求的锅炉。操作人员在锅炉运行前应当做好各种检查,按照规定的程序启动和运行,不得任意提高运行参数;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做好水处理工作,保证水汽质量,无可靠的水处理措施,锅炉不得投入运行。
液氧储罐方面:在液氧装卸过程中,要明确持证专人负责,强化监督管理,做好静电接地保护、保证连接牢固可靠等安全措施。
蒸汽压力灭菌器方面:要保证快开门联锁装置灵敏、可靠,正确使用;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要按规定定期校验。
四、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各类特种设备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防范、处置特种设备事故的水平和能力。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各单位根据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救援演练。
五、强化协同监管作用机制
市及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及与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全市卫生计生单位特种设备的突出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依法实施对医疗卫生系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安全监察,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及各市(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并督促卫生计生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与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快完善执法追溯机制。各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将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等安全隐患信息及时通报各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市、市(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有关卫生计生单位及时整改。对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或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通报、行政处罚的医疗机构,市、市(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人员持证上岗率、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卫生计生单位年度考核体系,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好坏,将与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满意单位创建等活动紧密挂钩。经查实,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行为,将在系统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且受媒体连续报道的,还将追究主要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
74号联合发文(特设处)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