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有序推进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工作。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围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完成全市重点目标任务,及时通过市政府及本部门门户网站、《泰州日报》、泰州广播电台等多种载体,做好中央和省、市新近出台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宣传,加强社会预期引导。
2.加强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目录,及时更新发布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收费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30条”政策,制定出台《泰州市区支持创业富民财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开展“分片走访、入户宣讲”,推进创业富民取得切实成效。
3.加强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围绕我市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推广运用,配合市相关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组织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库、专家库、项目进展、工作动态等信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做好我市政府采购网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更新工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阳光、绩效、廉洁”运行。年内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各类信息800多条。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按照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要求,根据本部门行政职能调整情况,及时修编并重新发布财政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泰州市“政务服务网”,编制发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注销等“不见面清单”。加强会计从业人员学习、培训、管理服务,建立《泰州会计之家》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职称评审等服务信息120多条。
2.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根据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灵活运用多种形式搞好政策解读咨询,不断扩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改造升级征管信息系统,通过数据确认和技术甄别,搜集筛选应享受而未享受的纳税人,让纳税人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响应。深化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省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成省、市并行的预决算信息集中统一公开两个平台。同时,加大培训、督查力度,指导、督促各市(区)按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强化政府债务规范管理,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3.推进国资国企监管信息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的实施意见》,2017年市国资委从与财政局合署办公改为单独设置,并会同相关部门陆续研究制定《泰州市国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泰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泰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和重要事项备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着力完善资产管理、资产经营监督以及国资委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体系。对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经济运行分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交易等信息的发布工作将不断加强和深入。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发展新产品、培育新动能政策信息公开。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导发展新兴产业,加强财政政策发布和典型经验宣传。增强财政政策制定的开放性,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市场主体参与度。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针对承担、完成过剩产能化解任务的相关企业,做好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等情况公开。
3.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暂行规定》,积极推行使用“信用承诺书”、“信用报告”等产品,在信用泰州网站集中公示财政项目资金申领使用承诺书。严格落实诚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相关规定,编制并在信用泰州网站发布《泰州市财政局联合激励事项及措施清单》、《泰州市财政局联合惩戒事项与惩戒措施清单》。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失信行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对在财政资金申报、使用管理中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按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作为失信典型案例上报市信用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主动公开惠民政策。结合“大走访大落实”,组织开展“党员义工行”、“财政宣传月”等专题活动,通过编发手册、现场咨询、基层走访、媒体宣传等方式,送财政强农惠民利企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在市电台开辟专栏,开通财政政策宣传“空中直通车”,每日定时发布财政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信息;按月向市图书馆、档案馆等信息公开场所移交文件(信息)。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重点围绕“创业富民”等主题,利用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电视电台、报纸等载体,组织开展调查征集、互动访谈活动,做好政策解读、政务咨询服务。年内通过市内主要媒体发布财经政策解读10篇(次)。先后有4位局负责人通过参加电视访谈、行风热线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宣传。
3.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推行财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管理,依法、及时、规范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以及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年内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8件,其中行政复议并被维持1件。
4.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优质、高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按要求将办理结果上传市提案建议办理系统,实行集中统一公开。
五、以良好保障促进优落实
1.强化组织协调。根据工作要求和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优化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加强对财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协调落实、督查考核等各项工作,保证年度目标任务全面、高效、优质完成。
2.强化基础建设。按照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要求,完善财政政务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按照办理专业化、规范化要求,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专题培训,年内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相关部门集中专题培训2次,参训人员近200人次;按照平台现代化、信息化要求,推进财政局行政办公系统和网站平台改版升级。
3.强化载体支撑。加强“泰州财政”门户网站建设,提升网络发布信息的表现力、吸引力和影响力。出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和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信息发布清单、责任处室、时间要求等,保证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新的一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优化平台、创新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为服务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作出积极贡献。
2017年度政务公开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0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1 |
3﹒政务微博名称: ,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名称: 泰州会计之家 ,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4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6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3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申请来源 | ||
1.党政机关 | 件 | 0 |
2.社会团体 | 件 | 0 |
3.企业 | 件 | 2 |
4.宣传媒体 | 件 | 0 |
5.科研院校 | 件 | 0 |
6.公民 | 件 | 16 |
其中:律师 | 件 | 0 |
科研人员 | 件 | 11 |
媒体从业人员 | 件 | 0 |
7.其他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办理信件数量 | 件 | 2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送文件、资料 | 份 | 9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80 |
互联网+政务服务 | ||
十一、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 | 件 | 4 |
十二、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情况(2017年实际办件数) | ||
(一)行政许可 | 件 | 0 |
(二)行政征收 | 件 | 0 |
(三)行政裁决 | 件 | 0 |
(四)行政确认 | 件 | 4 |
(五)行政奖励 | 件 | 0 |
(六)其他行政权力 | 件 | 0 |
十三、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服务业务数 | 件 | 4 |
十四、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占比 | % | 100 |
十五、实现统一认证业务数 | 件 | 0 |
十六、实现统一认证占比 | % | 0 |
十七、实现在线办理业务数 | 件 | 4 |
十八、实现在线办理占比 | % | 100 |
十九、电子证照提供目录模板数 | 件 | 0 |
二十、提交电子证照数 | 件 | 0 |